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招生登科事情,浮现果然、公平、公道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档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事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以下简称为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事情。
第二章学院表面
第三条学院是以经济、打点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成长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当局批准设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2015年12月获批首批十所浙江省应用型扶植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12月被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学院围绕“扶植经管特色鲜明的高程度应用技术型大学”的方针,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出力培养面向处所经济社会成长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的高本质应用技术型人才。
学院办学地点为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学院的国家代码为13294,浙江省代码为0119。
第四条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档学历教育独立招生资格。2018年招生设有29个本科专业。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切合结业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公布全国统一的本科结业文凭;凡切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招生打算
第五条2018年学院面向全国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打算为准。
第四章登科原则
第六条学院选拔新生实行“学校卖力、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测验院(招办)监督”的登科体制,招生登科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高考成效为主要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道选拔、果然透明、全面查核、综合评价、择优登科”的原则。学院招生事情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招生登科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
第八条学院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供给确当批次登科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不赶过打算登科人数的105%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档案,此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法则的省份,提档比例为招生打算数的100%。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登科政策执行。
第九条学院执行考生地址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专业登科步伐如下:
1.浙江省专业进档考生如高考总分和位次号不异,优先登科中学学业程度测试(高中会考)成效高、综合本质评价高的考生。
2.其余省(直辖市、自治区)进档考生依据“专业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凭据投档成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登科;若考生投档成效及专业志愿挨次不异,则按单项挨次及分数凹凸排序(上海市按考生位序)择优登科,单项挨次摆列依次为高考文化总分、数学单科成效、外语单科成效、语文单科成效;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登科时,对从命专业调度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度至未录满专业,对不平从专业调度者,予以退档措置惩罚惩罚。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品级要求为CC(即两门选测科目均为C级及以上品级),对付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品级”的原则进行登科。
第十条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学院外语大众课为英语。所有专业无单科要求。
第十二条所有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档学校招生体检事情指导定见》执行。对《指导定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登科”、“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登科”的,学院均按“不予登科”执行。
第十三条招生登科时男女比例不限。
──吞武里教育